
实际上,助孕引发的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并非第一次出现在我国公众的视野中。只是“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使得这一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和敏感。
广东助孕,说白了就是借腹生子,由夫妻双方提供精子和卵子,借代妈的子宫助孕产子。如此一来,一个女人替另外一个女人生了孩子,到底谁才是亲妈?
从遗传学上来说,提供卵子的是亲妈,孩子只和供精供卵者有关。而助孕除了夫妻自供精卵的方式外,还有需要借助第三方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特殊情况,牵扯的伦理问题更加复杂。
做助孕的都是哪些人?
因生病在30岁甚至更早切除子宫,永远丧失了做母亲的权利的人;在自然灾害比如汶川大地震、天津爆炸中,失去孩子的家庭想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但由于年龄等各种因素没办法再生育的人。
2014年纽约时报援引专家数据,中国有近4000万不孕者,上百万的失独家庭。在助孕新闻里,总少不了以下这类特殊的群体,助孕对他们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作为一个拥有正常情感的旁观者,有谁又能无动于衷呢?